ABAP 中的变量和常量
ABAP 程序由数据和逻辑组成。其中数据包含变量和常量。
ABAP 变量
所谓变量,就是其存储值在程序生命周期内可以改变的量。
如下图第8,9行的lv_1和lv_2. 我们在第11行和第13行分别给变量 lv_2 写入了整数1 和整数2的值。最后,第15行的 WRITE 语句,输出变量 lv_2 最终的值 2.
因为变量在程序生命周期的任意时刻赋值均可,因此上图第8,9行 定义变量 lv_1和lv_2时,没有对其写入初始值,这在 ABAP 里是允许的。定义变量时,出于程序可读性和健壮性考虑,需要使用关键字 type 定义其数据类型。
变量的数据类型,定义了这个变量允许存储何种类型的值。
除了通过源代码里查看一个变量的数据类型,还能在 SAP GUI 调试器的 Technical Type 里查看变量的类型:
当然,一个变量如果定义时没有显式指定数据类型,而默认的数据类型为c(1), 意思是长度为1的字符类型。这种做法不推荐。
ABAP 常量
ABAP 常量使用关键字 CONSTANTS 定义,常量一旦定义后,其值在整个程序生命周期里无法再改变。
下图第8行定义了一个常量,名称为 lv_i, 值为1. 常量定义后,任何接下来试图对其值的修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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